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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

时间:2017-07-20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91号)要求,伊旗政务服务中心对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查和确认,经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形成了伊金霍洛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二、为方便社会监督,对某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质疑,或认为该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实际实施但未列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邮件地址:yjhlqsgb@163.com,电话: 0477-8960168。

  三、此次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中心将建立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7月                    

        伊金霍洛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