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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永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的公告

时间:2017-12-20   来源: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王永不慎将位于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甘珠日庙村农村二社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伊集用2013-J-1062180号,面积:300平方米,用途为宅基地,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核;如无异议,我中心将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后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20日